國中醫藥醫函〔2007〕9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衛生廳中醫處,新疆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了提高中醫醫院院長的管理水平,使中醫醫院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同時保證“十一五”期間中醫醫院" />
國中醫藥醫函〔2007〕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衛生廳中醫處,新疆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了提高中醫醫院院長的管理水平,使中醫醫院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同時保證“十一五”期間中醫醫院建設項目及其相關項目的順利實施,“十一五”期間將對全國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院長進行培訓。現擬舉辦第二期培訓班,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人員 第二期培訓班培訓對象主要為已列入2007年和已申報2008年市(地)級以上重點中醫醫院建設項目的中醫醫院;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已確定的二批重點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單位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民族醫醫院建設單位;已列入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國債)項目的縣級中醫、民族醫醫院(第一批已參加的除外)的院長。 二、培訓時間 2007年12月21日—12月24日,12月20日報到。 三、培訓主要內容 (一)中醫藥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二)中醫醫院管理及特色建設; (三)重點中醫醫院建設項目要求; (四)中醫醫院中醫藥文化建設; (五)現代醫院管理知識和技術; (六)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經驗介紹。 擬安排的授課內容見附件1。 四、培訓地點 北京黃河京都大酒店(北京市崇文區夕照寺中街29號,010—51335588)。 五、培訓費用 參加培訓人員的培訓費、資料費等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承擔,差旅和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負責。 六、培訓組織 主辦單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承辦部門:中國扶貧基金會“天使工程”項目辦公室。 七、其他事項 (一)請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通知本轄區的相關中醫醫院(名額分配見附件2)。 (二)請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院長培訓班回執”(見附件3)于12月17日之前傳真或寄送“天使工程”項目辦公室。 (三)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一處 聯 系 人:樊 冰 劉文武 電 話:010—65955519 傳 真:010—65930820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 郵 編:100026 2.“天使工程”項目辦公室 聯 系 人:蔡 艷 電 話:010—82607077—2018 傳 真:010—82607078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理想國際大廈7層 郵 編:100086
附件:1.擬安排授課內容 2.名額分配表(第二期) 3. 培訓班回執 4. 培訓地點路線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