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指導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一步深入開展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我局對各示范區社區中醫藥服務工" />
國中醫藥醫函〔2009〕131號
上海、江蘇、山東省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 為指導各級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一步深入開展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我局對各示范區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規律性經驗和規范性做法進行了提煉、整理,起草制定了《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并于今年8月正式印發。為了更好地發揮《指南》對全國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示范作用,使《指南》能夠在全國更大范圍內得到推廣應用,經研究,我司將于2009年12月下旬在上海舉辦第一期《指南》培訓班。各省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培訓工作,統一組織報名,并安排專人帶隊參加培訓?,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1.中醫藥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2.社區中醫藥服務發展現狀及主要政策措施 3.《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指南(試行)》解讀 4.社區中醫藥科室建設 5.社區中醫藥人員配備及培訓 6.社區中醫預防與養生保健 7.社區中醫醫療 8.社區中醫康復 9.社區中醫健康教育 10.社區中醫健康檔案及信息化 11.社區中醫藥服務評價 12.現場參觀 13.討論交流 二、主辦及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承辦單位: 中華中醫藥學會醫院管理分會 上海市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研究中心 三、培訓人員 上海、江蘇、山東三?。ㄊ校┦〖?、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社區中醫藥工作負責同志各一名,各區衛生局局長或主管局長社區衛生服務管理科科長各1名,每個區選派1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 三?。ㄊ校└鞯厥袇^名單附后(見附件1) 四、培訓時間 2009年12月22日~24日,12月21日報到。 五、培訓地點 上海新梅華東賓館(地址:上海市閘北區天目西路111號,總機電話:021-63178000) 六、培訓費用 培訓費、資料費等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承擔,食宿差旅費自理。 七、其他事項 1.請參加培訓的人員填寫培訓班回執(見附件2),于12月17日前傳真至上海市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研究中心。 2.培訓班不安排接站,請自行前往(酒店路線圖見附件3)。 3.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二處 嚴華國 中華中醫藥學會醫院管理分會 劉 黎 聯系電話:010—65914966 上海市中醫藥社區衛生服務研究中心 錢燕娟 聯系電話:021—56982420
附件:1.三省(市)各地市區名單 2.第一期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指南培訓班回執 3.第一期社區中醫藥服務工作指南培訓班培訓地點路線圖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