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中醫藥事業,進一步提高中醫醫療機構裝備水平,中華慈善總會聯合我局共同開展第七期“慈善醫" />
國中醫藥醫政綜合便函〔2013〕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支持中醫藥事業,進一步提高中醫醫療機構裝備水平,中華慈善總會聯合我局共同開展第七期“慈善醫療濟困行動”,向全國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民族醫醫院捐助醫療儀器設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捐助對象 政府舉辦的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民族醫醫院。 二、捐助設備 第七期“慈善醫療濟困行動”捐助醫療設備清單見附件1,設備配置及性能介紹見附件4。說明:(一)捐助設備需申請單位自付該設備在中國及境外發生的各項稅金、航空(鐵路、公路)運雜費、安裝培訓費等相關成本費用。(二)“捐助醫療設備清單一”中所列設備由慈善基金直接補貼,醫院按照表中所列的“醫院自付金額”支付設備款。“捐助醫療設備清單二”中所列設備由醫院根據需求在表下方所列品牌中選定申報,慈善基金將按照20%-50%不等比例進行補貼。“捐助醫療設備清單三” 中的三項捐助設備可免費獲贈相關對應的捐贈物資或申請慈善基金補貼額度。“捐助醫療設備清單四”中所列設備因種類多,型號不一,政府招標采購價格差距較大,醫院根據需求申報具體品牌和型號,慈善基金將按照20%-50%不等比例進行補貼。(三)捐助設備的具體品牌、價格、技術參數以及慈善基金的補貼額度等請咨詢中華慈善總會醫療陽光救助工程辦公室。(四)“慈善醫療濟困行動”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三、操作程序(一)申請單位按捐助醫療設備清單所列目錄,選擇相應設備報本省(區、市)中醫管理部門。(二)各省(區、市)中醫管理部門將本省(區、市)申請的設備情況匯總后填報捐助醫療設備申請匯總表(見附件3)一式兩份,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中西醫結合與民族醫藥處。(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將各省(區、市)上報的設備需求情況匯總,送中華慈善總會慈善醫療陽光救助工程辦公室。(四)中華慈善總會慈善醫療陽光救助工程辦公室通知各接受單位實地查看所需設備并辦理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一)各設備接受醫院須按文件規定支付設備款。(二)如無特殊情況,上報后的設備需求單位、設備名稱、規格、配置、數量請勿隨意變更,以免影響整個項目計劃的執行。(三)關于設備的詳細情況,請咨詢中華慈善總會慈善醫療陽光救助工程辦公室(聯系人:王燕 白樺,聯系電話:010—88202586 88202536)。(四)請各省(區、市)中醫管理部門于2013年11月28日前將統計結果一式兩份及電子版文件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中西醫結合與民族醫藥處,逾期不報,將被視為自動放棄。(附件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www.satcm.gov.cn) 聯 系 人:徐 捷 王 瑾 聯系電話:010—59957796 59957686 傳 真:010—59957694 電子郵箱:yzszhc@126.com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