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衛生部、原總后勤部衛生部《關于切實加強綜合醫院"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軍隊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衛生部、原總后勤部衛生部《關于切實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的意見》、《關于開展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通知》,以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衛生計生委、原總后勤部衛生部《關于開展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專項推進行動的通知》有關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總后勤部衛生部在2015年繼續開展了全國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經過申報單位自評,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衛生計生部門和軍隊衛生部門評估推薦,專家審查,社會公示等程序,確定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等149家單位為2015年“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或“全國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包括76家復審單位和73家新申報單位),現予以公布(見附件)。示范單位稱號自發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希望各示范單位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切實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的意見》、《關于開展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專項推進行動的通知》提出的各項任務,認真總結經驗,鞏固創建成果,提高建設水平與質量,為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做出新貢獻。 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衛生計生部門和軍隊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示范單位的指導,注重推廣示范單位的工作經驗,發揮其典型示范帶動作用,以點帶面,進一步推動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的開展。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辦公廳 辦公室 衛生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