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 />
國中醫藥人教函〔2014〕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為貫徹落實《醫藥衛生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組織開展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人教教育便函〔2014〕131號)要求,我局經過專家審評、專題答辯等程序,并與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緊密結合,遴選確定了一批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中藥、中醫護理)(以下簡稱優勢特色培訓基地),現予公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根據地域和各專業領域發展需要,按照“優化布局、突出特色、資源共享、注重實效”的原則,緊密結合國家級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的組織實施,實行分期分批建設、分級分類管理、動態評估調整。 二、中藥、中醫護理類優勢特色培訓基地應按照《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國中醫藥辦人教發〔2014〕39號)及《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實施方案》(國中醫藥辦人教函〔2014〕159號)要求,認真完成全國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訓項目及全國中醫護理骨干人才培訓項目,并積極開展相關中醫藥人才培養活動。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及優勢特色培訓基地應按照《國家中醫藥優勢特色教育培訓基地管理辦法(試行)》(另行印發)要求,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優勢特色培訓基地的作用,切實推進中醫藥人才培養工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