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課題任務書
課題名稱:
申 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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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時間: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二○○六年制
填寫說明
一、此任務書請用A4紙計算機打印,頁面不敷時可另加頁。
二、請根據反饋的專家意見認真修改填寫。
三、“課題編號”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填寫。
四、所有欄目均應如實填寫,確無填寫內容時請填“無”。其中“預期研究結果”一欄允許多項選擇。
五、課題研究周期一般設計為二年。
共同條款
簽約各方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教育司為甲方,申請人所在單位為乙方,省級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或局直屬單位等為丙方。
二、任務執行過程中,乙、丙方如需變更任務書內容時,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變更內容及其理由,經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在未接到正式批準前,乙、丙方須按原任務書履行,否則所產生的后果由乙、丙雙方負責。
三、本任務書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擇優資助課題任務書,甲、丙方對課題研究有監督權和處置權。乙方因主觀或客觀原因不能按本任務書所約定的內容執行研究計劃時,甲方有權終止研究課題,乙方應償還已投入的全部經費。
四、課題管理按《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科學技術研究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五、本任務書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由簽約三方各持一份。
六、如遇特殊情況,可另作補充協議。
附件:課題相關表格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