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第一批擬建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的總體部署,我局組織重點研究室" />
國中醫藥科函〔200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局直屬單位,北京中醫藥大學,中日友好醫院,北京大學醫學部: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第一批擬建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的總體部署,我局組織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咨詢委員會專家及有關專家,對各地提交的擬建重點研究室建設方案進行了統一論證,現將專家組論證意見反饋給你們,并就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點研究室建設工作的基本組織思路 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是落實《中醫藥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提出的“構建符合中醫藥特點的創新體系”目標的重要舉措,是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加強中醫藥科研基地建設的重要舉措。通過重點研究室的論證和建設,要貫徹新時期“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方針,特別是要堅持和引導正確的“中醫藥”科研方向;要體現中醫藥事業對科技的重大需求,明確中醫藥有優勢特色、深入持續研究有望獲得突破性成果的重點領域。在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組織和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專家群體的作用,貫徹我局科技管理改革的思路,使咨詢委員會和有關專家,在重點研究室建設規劃制訂、項目遴選、實施建設和驗收評估的過程中切實發揮咨詢和監督作用。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的組織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各地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在京中央直屬單位科管部門的作用,建立有效機制,通過研究室建設,引導統籌區域中醫藥科技發展,強化地方管理部門在重點研究室項目實施和驗收方面的責任。在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組織實施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工作程序和有關原則執行。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做好與我局臨床重點專科、重點學科及我局擬將建設的臨床研究基地等項目的目標任務相互銜接。 二、重點研究室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和有關要求 1.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認識,扎實推進重點研究室建設。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不能走過場,要一抓到底、務求實效。請各地進一步解放思想,認真學習領會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同志《在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實施培訓會議上的講話》、以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于文明同志《尊重規律,科學管理,提高中醫藥繼承創新能力——在重點研究室建設和實驗室評估工作座談會上的總結講話》和《把握需求,尊重規律,發揮科學研究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研究室建設項目實施培訓會上的講話》(見《中醫藥政務通報》(2008年第12期))精神和要求,以重點研究室建設為契機,深化中醫藥科研工作的討論和思考,加強重點研究室的建設工作,正確引導中醫藥科學研究的方向。 2.廣泛組織開展不同層次重點研究室建設的論證。重點研究室建設工作是提升中醫藥科技能力、促進中醫藥科技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的工作,而建設前期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充分扎實的論證,是保證重點研究室建設方向和效果的重要環節和步驟;也是進一步明確中醫藥各領域科研方向和思路,明確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關鍵科學和技術問題,明確各單位優勢領域和研究重點并形成核心中醫藥研究隊伍的重要過程。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第一批專家組論證的意見,按照第二批論證的提綱要點,組織進一步論證工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論證應在各項目依托單位討論完善的基礎上進行。各研究室依托單位的討論論證應形成正式意見備查。各省(區、市)的相關安排要提前告知我局科技司備案。論證時對第一批專家組意見請逐條落實或提出回應意見,進一步完善重點研究室建設方案。論證工作應盡可能邀請國內同領域有較高水平的專家和我局咨詢委員會有關專家參加,特別注意充分發揮中醫藥相關學會(協會)的作用。 3.待各地進一步論證后,我局擬于2009年3月,組織我局重點研究室建設咨詢委員會專家和相關專家,對重點研究室建設方案再組織一次統一論證,通過論證者正式啟動建設。各擬建重點研究室可按第二批論證提綱進行準備,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聯 系 人:科技司中醫科技處 王思成 胡芳 聯系電話:010-65914971 傳 真:010-65930673
附件: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擬建重點研究室第一批專家論證意見(分省) 2.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擬建重點研究室第二批論證提綱 3.專家組提出的重點研究室建設目前主要共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