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醫藥文化建設“十二五”規劃關于建設50個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目標,按" />
國中醫藥辦新函〔2015〕247號
各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落實中醫藥文化建設“十二五”規劃關于建設50個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目標,按照2015年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督導要求,我辦計劃于12月下旬開展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單位驗收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完成15家基地建設單位及近期申報單位的驗收工作,進一步推動各基地建設單位加強自身建設。 二、工作要求 各基地建設單位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辦發〔2005〕33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十二五”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工作方案和全國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標準的通知》(國中醫藥辦新發〔2011〕38號)有關要求,報送申報材料,包含以下內容: (一)申請書,按照申報基本條件要求陳述申報理由,說明申報目的,闡明自身特色優勢; (二)建設規劃,應包含建設總體規劃、建設目標、工作步驟、管理機制和保障措施等; (三)填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申報表”(見附件1); (四)其他有助于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報送。 12月1日-12月15日,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匯總審核本地區基地建設單位報送材料后,將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版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辦(文化建設處),逾期不報的基地建設單位視為放棄,自動取消基地建設單位資格。 (二)專家驗收。 12月16日-12月31日,專家組審定基地建設單位申報材料,分批次赴實地開展驗收工作。每家基地建設單位驗收時間原則上不多于1天,專家組采取現場查看、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等方法開展驗收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將考察報告及基地評分表的紙質版及電子版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辦(文化建設處)。 (三)公布名單。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新聞辦(文化建設處)根據專家組意見提出基地推薦名單,按照有關程序審核同意后,確定并公布基地名單。 四、其他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基地建設單位要高度重視驗收工作,把驗收工作作為進一步推動基地建設的重要措施,本著實事求是、高效務實的原則,認真組織報送相關材料,積極配合專家組開展好實地驗收工作。 (二)驗收工作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有關要求,厲行勤儉節約,不得超標準安排食宿,不得贈送禮金禮品,不得安排公款支付的游覽、娛樂等活動。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各基地建設單位要積極探索、認真實踐,不斷總結完善基地建設的方式、方法和內容,推動中醫藥文化科普工作健康發展。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趙瑤琴 胡 楠 聯系電話:010—59957624 59957798 傳 真:010—59957627 電子郵箱:xinwenbangongshi@126.com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郵 編:100027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