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醫藥管理局、衛生健康委、疾控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學生近視問題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動落實《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啟動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印發了首批試點縣(市、區)名單。為進一步了解試點工作情況,總結試點工作成效和經驗,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擬組織對試點工作進行階段性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首批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縣(市、區)。
二、評估內容
結合中醫適宜技術防控近視試點工作任務,圍繞試點工作組織管理、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綜合管理、健康教育、適宜技術推廣等基礎指標開展評估,另設加分指標,詳見《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評估指標體系》(附件1,簡稱《評估指標體系》,由中華中醫藥學會眼科分會負責解釋)。
三、評估工作安排
(一)地區自評(2023年12月15日前)
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指導試點縣(市、區)根據評估通知要求,對照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設定的具體目標和任務措施,結合《評估指標體系》,組織試點縣(市、區)進行自評,形成試點工作階段自評報告(報告模板見附件2)。
(二)數據填報(2023年12月15日前)
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指導試點縣(市、區)結合試點實施情況,梳理統計相關數據,按照要求填報《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調查表》(見附件3),并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三)省級評估(2023年12月25日前)
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聯合省級衛生健康、疾控、教育等部門對本轄區內試點工作階段自評情況進行審核,結合試點縣(市、區)自評、日常督導、實地核查情況,對照《評估指標體系》,對試點縣(市、區)進行評分,并總結形成本省試點工作階段評估報告(報告模板見附件4),報告后需附評分情況表(見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階段評估工作,牽頭精心組織并指導轄區內試點縣(市、區)開展好階段評估工作,認真總結試點工作情況、主要做法、突出亮點,查找存在問題。對自評情況嚴格把關,并對試點調查表數據進行抽查核實,確保評估結果客觀真實。
(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匯總轄區內各試點縣(市、區)階段自評報告、《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調查表》數據和本省試點工作階段評估報告、評分情況表,于2023年12月25日前正式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西醫結合與少數民族醫藥司,掃描件和電子版同步發送至郵箱yzs@natcm.gov.cn。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中華中醫藥學會眼科分會 侯昕玥 劉夢雨
聯系電話:15652011907、18601073360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局中西醫結合與少數民族醫藥司
劉衍峰 張妮莉
聯系電話:010-59957694、59957659
聯 系 人:國家衛生健康委婦幼健康司 陳盛 馬力
聯系電話:010-62030616、62030604
聯 系 人:國家疾控局衛生與免疫規劃司 熊妍
聯系電話:010-68792356
附件:1.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評估指標體系
2.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階段自評報告(試點縣(市、區)提供)
3.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調查表
4.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階段評估報告(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提供)
5.中醫適宜技術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試點工作評分情況表(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提供)
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疾控局綜合司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