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放管服”改革,適應新形勢對中醫醫院評審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中醫醫院評審工作組織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中醫醫院評審工作,按照《中醫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國中醫藥醫政函〔2012〕96號)、《關于做好中醫醫院評審有關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7〕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公正、公平開展中醫醫院評審,嚴格評審過程組織,規范評審程序,嚴守評審紀律,嚴把評審準入關,尤其對于新增三級中醫醫院的評審要嚴格把關,堅決制止盲目擴大規模,爭上等級的情況。
二、我局不再對二級中醫醫院評審結論進行統一備案編號,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在評審結束并公示后,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統一規范中醫醫院等級標牌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3〕5號)中的“中醫醫院編號原則”對二級中醫醫院進行編號公布。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結論備案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三、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4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二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9〕2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組織轄區內三級和二級公立中醫醫院(含尚未參加醫院評審的三級和二級公立中醫醫院)分別參加三級、二級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確保全參與、不缺位。
四、各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按照《關于加快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17〕23號)、《關于印發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管理規范(試行)等文件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17﹞18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信息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9〕735號)等文件要求,加強中醫醫療機構信息管理,指導轄區內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中醫醫院進一步核查核實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保證數據信息的規范性、準確性和有效性,依托電子化注冊系統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準入、設置等工作。
《關于做好中醫醫院評審有關工作的通知》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工作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醫政司聯系。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段華鵬 王 瑾
聯系電話:010-59957760,59957686,59957684(傳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