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并印發《公立中醫醫院章程范本》,指導各地科學有序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章程制定工作,建立健全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章程范本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等中央文件、法律法規對中醫醫院的相關要求,融入到醫院內部治理體系等各個環節,進一步突出和強化中醫醫院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
根據章程范本,公立中醫醫院章程分為總則、醫院外部治理體系、醫院內部治理體系、醫院員工、運行管理和附則六個部分,突出強調了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在中醫醫院功能定位、各項核心管理制度和組織結構中體現中醫藥特色、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等方面內容,做出了示范闡述。
章程范本明確,公立中醫醫院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醫院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將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融入醫院治理各環節,使黨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落實,突出醫院黨風廉政和行風建設的制度建設要求。
章程范本明確了中醫醫院的功能定位。公立中醫醫院需承擔臨床醫療、醫學教育、醫學科研、預防保健等任務;三級中醫醫院以提供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等中醫藥服務為主;二級中醫醫院以提供區域內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診療等中醫藥服務為主,同時負責危急重癥患者的搶救,疑難復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
公立中醫醫院義務方面,章程范本明確,醫院貫徹落實新時期我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公益性,強化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注重在疾病治療、預防和康復中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推動醫院各方面工作健康發展。
根據章程范本,醫療質量、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運營效率等被列入醫院科室(部門)績效考核主要內容,不設定創收等經濟指標。薪酬分配方面,章程范本明確,落實“兩個允許”的要求,合理確定醫院薪酬水平。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
相關鏈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公立中醫醫院章程范本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