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發〔2006〕32號
北京、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總結第二屆全國民族醫藥工作會議以來的民族醫藥工作,分析民族醫藥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民族醫藥工作,進一步推動民族醫藥事業的發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民委擬于2006年下半年在北京聯合召開第三屆全國民族醫藥工作會議。為做好會議的準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一)總結第二屆全國民族醫藥工作會議以來的民族醫藥工作;
(二)交流民族醫藥工作經驗;
(三)分析研究民族醫藥工作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四)部署下一階段民族醫藥工作;
(五)表彰全國民族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六)展示民族醫藥發展成果和特色療法。
二、會議時間和地點
會議時間:2006年第四季度。
會議地點:北京(會場待定)。
具體時間、地點以正式通知為準。
三、與會人員
(一)北京、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和新疆等20個省(區、市)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分管廳局長、分管民族醫藥的處長,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分管處長;
(二)上述20個?。▍^、市)民委分管民族醫藥工作的領導;
(三)大會經驗交流單位和部分民族醫醫療機構、科研機構、教育機構的領導。
四、會議準備工作
(一)請各?。▍^、市)對本地區民族醫藥工作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于2006年8月10日前報送我局醫政司??偨Y提綱見附件1。
(二)請各?。▍^、市)篩選推薦1個會議經驗交流候選單位,并形成書面經驗交流材料。材料要求重點突出、內容真實、特色鮮明、語言簡練,字數2000-3000字。材料請于2006年8月10日前報送我局醫政司。我局將從中篩選確定會議經驗交流單位。
(三)表彰全國民族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相關事宜另文通知。
(四)請各省(區、市)制作本地區民族醫藥發展成果和民族醫藥特色療法展示展板各1塊,供會議展出使用。展示展板制作要求見附件2。
(五)聯系單位與聯系人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嚴華國
聯系電話:010—65914966 65063322轉6805
傳 真:010—65930672
電子郵件:yanhuaguo@vip.sina.com
yanhuaguo@natcm.gov.cn
國家民委文宣司 孟擁軍
聯系電話:010—66086387
二○○六年七月四日
附件1
民族醫藥工作總結提綱
一、本地區民族醫藥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本地區民族醫藥的種類、規模,請簡要概述其基本理論、特點和特色。
二、第二屆全國民族醫藥工作會議以來的工作進展情況
(一)貫徹落實民族醫藥各項政策措施情況;
(二)民族醫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情況;
(三)民族醫藥人才培養情況;
(四)民族醫藥文獻挖掘整理以及科研情況;
(五)民族醫藥特色優勢發揮情況;
(六)其他。
三、經驗與體會
四、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
五、下一步工作建議
附件2
民族醫藥發展成果和民族醫藥特色療法
展示展板制作要求
一、內容要求
要求語言簡練、條理清楚、圖文并茂、形式活潑、美觀大方。
民族醫藥發展成果,著重介紹第二屆全國民族醫藥工作會議以來民族醫藥工作進展情況,反映工作成效。
民族醫藥特色療法展示,原則上每個民族醫藥不超過2種,總數不超過4種,要盡量兼顧轄區內的所有的民族醫藥。
二、規格要求
噴繪紙材質:220g背膠高光像紙彩色噴繪(室內展覽用);
規格:80cm(寬)×110cm(高);
標題:字體為黑體,字號為85pt,顏色,紅色
落款:在噴繪紙右下方落款 省(自治區、直轄市),字體為宋體,字號為50pt,顏色為紅色。
三、其他
各民族醫藥相關省份要于9月30日前完成噴繪紙備用,會議報到時再將噴繪紙帶到會場,無需自帶展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