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關于批準北京市大興區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區”的請示》(京中醫政字〔2006〕93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市專家并邀請天津市、內蒙" />
國中醫藥發〔2006〕65號
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 你局《關于批準北京市大興區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區”的請示》(京中醫政字〔2006〕93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市專家并邀請天津市、內蒙古自治區有關專家組成的評審組,按照《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評審驗收方案》及《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建設標準與評審細則》(國中醫藥醫〔2000〕6號),對大興區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區工作進行了檢查評審。評審組認為大興區已達到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區標準,據此,現批準大興區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區。 希望你們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不斷探索中醫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充分發揮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建設工作,提高建設水平,為保障人民健康、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