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關于報送“四川省儀隴縣、旺蒼縣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評審驗收材料的函》(川中醫藥函〔2006〕93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省專家" />
國中醫藥發〔2006〕68號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 你局《關于報送“四川省儀隴縣、旺蒼縣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評審驗收材料的函》(川中醫藥函〔2006〕93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省專家并邀請重慶市有關專家組成的評審組,按照《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評審驗收方案》及《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建設標準與評審細則》(國中醫藥醫〔2000〕6號),對儀隴縣、旺蒼縣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工作進行了檢查評審。評審組認為儀隴縣、旺蒼縣已達到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標準,據此,現批準儀隴縣、旺蒼縣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 希望你們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不斷探索中醫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充分發揮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建設工作,提高建設水平,為保障人民健康、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