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函〔2007〕17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公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
民族醫醫院建設單位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為加強民族醫醫療機構的建設,促進民族醫學術水平和診療技術水平的提高,根據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要求,我局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民族醫醫院建設單位進行了評審。經研究,確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吾爾醫醫院等10所醫院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民族醫醫院建設單位,現予公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吾爾醫醫院
青海省藏醫院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蒙醫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壯醫醫院
內蒙古自治區蒙醫醫院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民族醫醫院
西藏自治區藏醫院
北京藏醫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維吾爾醫醫院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傣醫醫院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民族醫藥管理部門及建設單位要按照我局制定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民族醫醫院建設工作管理辦法》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民族醫醫院建設工作目標與要求》,認真制定建設工作計劃,切實加強建設工作。
二○○七年二月八日
主題詞:民族醫 醫院 建設 通知
抄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民族醫醫院建設單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07年2月9日印發
校對人:吳 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