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關于焦作市、武陟縣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市縣評審驗收情況的報告》(豫中醫〔2007〕45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省專家并邀請河北省、陜西省有關專" />
國中醫藥函〔2008〕41號
河南省中醫管理局: 你局《關于焦作市、武陟縣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市縣評審驗收情況的報告》(豫中醫〔2007〕45號)收悉。根據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組織本省專家并邀請河北省、陜西省有關專家組成的評審組,參照《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評審驗收方案》,按照《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市(地級)建設標準與評審細則》,對焦作市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市(地級)工作進行了檢查評審;按照《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評審驗收方案》及《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市、區)建設標準與評審細則》,對武陟縣創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工作進行了檢查評審。評審組認為,焦作市和武陟縣已經分別達到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市(地級)和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標準,據此,現批準焦作市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市(地級),武陟縣為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 希望你們認真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不斷探索新形勢下農村中醫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建設工作,提高建設水平,為保障人民健康、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作出新貢獻。
二○○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