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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醫藥醫函〔2009〕46號
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中醫藥管理局、衛生廳局中醫處: 根據2006—2008年《中醫醫院中藥房建設項目管理方案》、《中醫醫院中藥制劑能力建設項目管理方案》、《農村醫療機構中醫民族醫特色專科專病建設項目管理方案》和《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項目管理方案》的要求,為了解項目實施情況并做好下一步有關項目的申請工作,現請各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對有關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總結: 一、總結范圍 2006—2008年的中醫醫院中藥房建設項目、中醫醫院中藥制劑能力建設項目、農村醫療機構中醫民族醫特色專科專病建設項目和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項目。 二、總結內容 (一)項目實施基本情況。 包括組織管理、項目數量、中央財政資金到位情況、地方配套經費情況、設備購置情況和人員培訓情況等。 (二)項目實施的效果。 (三)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產生問題的原因。 (四)對下一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在認真總結的基礎上每個項目形成一個總結報告,有數字的要以數字說明。 (二)請各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將各項目總結報告于2009年6月5日前報送至我司一處(請先發電子郵件)。 (三)請各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認真組織各中醫醫院中藥制劑能力建設項目單位填寫中醫醫院中藥制劑能力建設項目建設情況表(見附件),匯總后將建設情況表(以Excel表格式)于2009年6月10日前報送至我司一處(請先發電子郵件)。 (四)此項工作關系到下一步項目的申請情況,請各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務必認真對待,及時報送。 前一階段我局組織的督導中,發現部分建設項目未按要求進行建設,建設成效不明顯。各有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建設的督導,確保建設項目按照管理方案的要求進行建設,切實取得實效。對項目管理和建設情況差的省份和單位我們將通報批評,并作為下一步安排該省和該單位項目的依據。 聯 系 人:董云龍 邴媛媛 聯系電話:010—65955519 傳 真:010—65930820 電子郵件:dongyunlong@satcm.gov.cn
附件:1.中醫醫院中藥制劑能力建設項目建設情況表 2.建設情況表填寫說明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