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動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的帶動作用,同時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 />
國中醫藥醫政發〔2010〕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切實推動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的帶動作用,同時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經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批準,自2010年起,我局決定在原全國農村中醫工作先進縣建設工作和全國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示范區創建活動的基礎上,開展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和全國社區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工作。現將《全國社區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醫政司。 聯 系 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基層服務管理處 嚴華國 聯系電話:010—59957692 59957693(傳真)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