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動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經國務院" />
國中醫藥醫政基層便函〔2010〕134號
有關省(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 為切實推動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經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批準,自2010年起,我局決定開展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工作。根據2010年工作安排,結合各地申報情況,我司定于2010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對2010年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候選地區開展實地檢查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評估時間 2010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 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檢查評估對象 13個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候選地區和15個全國社區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候選地區,具體名單見附件1。 三、檢查評估專家組 具體名單另行通知。 四、其他 (一)請按照我司《關于印發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檢查評估方案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基層便函〔2010〕123號)、《關于印發全國農村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檢查評估細則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基層便函〔2010〕124號)、《關于印發全國社區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檢查評估細則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基層便函〔2010〕125號)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各項統計資料、書面報告、宣傳發動等任務。候選地區需要提前準備的被查資料清單見附件2。 (二)專家交通費由派出單位負責,食宿等由候選地區負責。候選地區對專家組的接待要以方便工作、勤儉節約為原則,不得贈送禮金禮品,不得安排公款支付的游覽、娛樂活動。 (三)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及時與我司基層服務管理處聯系。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醫政司基層服務管理處 嚴華國 何 堅 電 話:010—59957692 59957796
附件:1.
2.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