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為確保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研究,我局擬選擇部分二級中醫醫院進行試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評中醫醫院確定" />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2〕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為確保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研究,我局擬選擇部分二級中醫醫院進行試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評中醫醫院確定 每省(區、市)至少確定兩所目前已評定為二級甲等或二級乙等的公立中醫醫院作為試評醫院,二級中醫院數量較多的省份可適當增加試評醫院數量。本次試評不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和專科醫院。 二、試評時間安排 試評工作擬于2012年8月下旬—10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由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自行確定。 三、試評專家組成 (一)試評專家組成員全部由被評審中醫醫院所在地(市)轄區外的專家組成,其中來自二級中醫醫院的專家人數不低于專家總人數的30%,專家組成及任務分工見附件。 (二)試評專家組長應由參加過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省級、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分管中醫工作的局(處)長,或三級中醫醫院院領導擔任。臨床科室和重點專科等醫療部分的評審專家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其中應至少有兩名參加過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專家。其他部分的評審專家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其中管理、藥事、護理至少有一名參加過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專家。 (三)每家醫院試評時間為2天,不得擅自縮短評審時間。 四、試評工作安排 (一)各省應按試評時間安排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試評工作。 (二)正式評審前一天,應召開所有評審專家參加的預備會,由專家組長對組內專家進行培訓、答疑,并商定評審具體安排。 (三)各評審專家組應嚴格按照《二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試評稿)》及專家手冊進行評審,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指標(《二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試評稿)》及專家手冊將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評審專用郵箱)。 (四)評審結束后應完成評審工作報告,保留評審原始材料,并于評審工作結束一周后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將評審材料復印件報送我局醫政司。 五、其他事項 (一)試評中醫醫院的評審結論將作為正式評審結論,原則上不再另行組織評審。 (二)試評工作應在省內各地市間循環進行,不得交叉進行互評。 (三)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于9月10日前,將擬試評中醫醫院名單及擬試評時間報送我局醫政司。 (四)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按照《關于確認中醫醫院評審專家庫成員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醫管便函〔2012〕87號)要求,盡快組建省級專家庫,并于2012年9月15日前將專家庫名單以電子版形式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醫院評審辦公室。 (五)工作中有何問題,請及時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醫院評審辦公室聯系。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醫院評審辦公室 聯系人:沈知彼 莫用元 電 話:010—59957796 59957689 傳 真:010—59957684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醫療管理處 聯系人:邴媛媛 電 話:010—59957687
附件:專家組成及任務分工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