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促進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下同)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不斷提高中醫臨床療效和中" />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促進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下同)保持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不斷提高中醫臨床療效和中醫醫療質量,深化公立中醫醫院改革,統籌利用全社會中醫醫療資源,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總體工作安排,按照《中醫醫院評審暫行辦法》、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及實施細則等相關文件要求,我局決定于2013年1月啟動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現就2013年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審工作總體安排 (一)請各省級和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嚴格按照《中醫醫院評審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組織開展二級中醫醫院評審的申報和實施工作。申請評審的中醫醫院,應符合二級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基本標準相關要求。 (二)原則上各省(區、市)應于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本轄區內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因基建等特殊情況需要緩評的,應先向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提出緩評申請,并由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緩評時間截止到2014年6月底前。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應在我局規定時間內組織完成轄區內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二級中醫醫院數量較多、確因工作需要延長評審時間的,應報我局醫政司審核批準。 二、評審專家組組成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應從省級中醫醫院評審專家庫中抽取專家組成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專家組,專家全部由被評審中醫醫院所在地(市)轄區外的專家組成,其中來自二級中醫醫院的專家人數不低于專家總人數的20%。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應根據被評審醫院規模大小組建專家組,專家組人員總數為12—14人,其中,對檢驗、輸血、影像和醫院感染部分進行檢查的專家應由三級醫院的專家負責,同時,來自二級中醫醫院的評審專家原則上不獨立進行檢查。專家組成及任務分工見附件。 (二)評審專家組長應由參加過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省級、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分管中醫工作的局(處)長,或三級中醫醫院院領導擔任。臨床科室和重點專科等醫療部分的評審專家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其中應至少有兩名參加過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專家。其他部分的評審專家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其中管理、藥事、護理至少有一名參加過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專家。 (三)在二級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進行評審,并由參加過三級中醫醫院評審的省級、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分管中醫工作的局(處)長擔任評審專家組長時,應分別增派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院領導擔任專家組副組長;或選派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專科醫院院領導擔任評審專家組長。二級中西醫結合醫院臨床組和專科組4名評審專家中至少應有2人來自中西醫結合醫院。二級民族醫醫院評審專家原則上由本省(區、市)選派,當本省(區、市)民族醫專家力量不足時,可選用外省(區、市)民族醫專家。二級專科醫院臨床組和專科組4名評審專家中至少應有3人為本專科專家。 三、實地評審工作要求 (一)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專家組應嚴格按照《二級中醫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13年版)》及專家手冊進行評審,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指標。 (二)每個專家組評審2—3家醫院,每家醫院評審時間2天,不得擅自縮短或延長評審時間。 (三)2008年8月31日之前中醫醫院變更為中西醫結合醫院的,或醫院原來有中醫醫院和中西醫結合醫院兩個名稱、只保留中西醫結合醫院的,按照中西醫結合醫院評審標準進行評審。2008年8月31日之后變更的,按照中醫醫院評審標準進行評審。 (四)中西醫結合專科醫院按照相應的中醫專科醫院評審標準進行評審。 (五)醫院名稱中同時含“中醫”和“民族醫”的,原則上根據排列次序按照相應的評審標準進行評審,例如:醫院名稱為“中蒙醫院”的,按照中醫醫院評審標準進行評審,醫院名稱為“蒙中醫院”的,按照民族醫醫院評審標準進行評審。對臨床科室建設部分進行檢查評估時,應分別選擇1個民族醫科室和1個中醫科室進行檢查。 (六)符合條件的民營中醫醫院按照相應的評審標準參加評審。 (七)我局將根據各省二級中醫醫院的評審工作安排,不定期派人了解各地二級中醫醫院的評審工作進展,溝通情況并實地指導。 四、評審結論確定 (一)根據《中醫醫院評審暫行辦法》,評審小組應當在評審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報告,并經評審小組組長簽字后提交給評審組織。評審工作報告經省級評審組織審核同意后,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在收到評審工作報告后,對擬作出二級甲等、二級乙等或二級不合格評審結論的,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評審結論。對于評審結論為二級甲等和二級乙等的應以適當方式對社會公示,公示期一般為7至15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評審結論的,書面通知被評審醫院、評審組織和有關部門,同時報送我局醫政司備案。 (二)確定評審結論的二級中醫醫院應按照規定懸掛統一的等級標牌,標牌格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加強組織領導,防止走過場,防止弄虛作假,防止違反評審紀律,確保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取得實效。 (二)各地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三級中醫醫院要在二級中醫醫院評審中充分發揮作用,加強指導和培訓,指導轄區內二級中醫醫院做好創建工作。 (三)我局將對各省開展二級中醫醫院評審情況進行抽查,如在抽查過程中發現評審情況與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的評審情況不符,將組織專家對其轄區內的二級中醫醫院重新進行評審。 (四)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于2013年2月15日前將本轄區擬參加二級中醫醫院評審的醫院名單和擬申請緩評醫院名單報送至我局醫政司。 (五)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我局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安排,認真制定本轄區內二級中醫醫院評審工作方案(包括評審醫院、每家醫院評審時間、每家醫院評審小組組成等),并于評審開始前2周將方案報送至我局中醫醫院評審辦公室備案。 (六)對于已按照要求完成試評工作的二級中醫醫院,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可按照《中醫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對評審結論進行公示并予以公布。 (七)工作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中醫醫院評審辦公室和醫政司聯系。 聯系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醫院評審辦公室 沈知彼 田 軍 莫用元 聯系電話:010—59957796 59957689 59957795 傳 真:010—59957684 電子郵箱:yiyuanpingshen010@126.com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醫療管理處 邴媛媛 楊榮臣 聯系電話:010—59957687 59957683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中西醫結合與民族醫藥處(綜合處) 王 瑾 趙文華 聯系電話:010—59957686 傳 真:010—59957694 電子郵箱:yzszhc@126.com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3年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