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醫處: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國中醫藥醫政基層便函〔2013〕24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醫處: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國中醫藥醫政發〔2012〕38號)的要求,在既往開展農村醫療機構特色專科建設的基礎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在全國范圍內再遴選一批中醫(含民族醫,下同)特色突出,臨床療效確切,具有一定中醫優勢的專科進行重點建設。現就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申報單位:中西部地區縣(市、區)和東部地區國家級扶貧縣、省級扶貧縣、陸路邊境縣、少數民族縣以及中央有明確政策的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縣政府舉辦的縣級中醫醫院。 (二)申報專科:肺病科、脾胃病科、腦病科、心血管科、血液病科、腎病科、內分泌科、風濕病科、肝病科、外科、婦科、兒科、皮膚科、腫瘤科、骨傷科、肛腸科、老年病科、針灸科、推拿科、康復科。 二、申報條件 (一)醫院認真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方針政策,能夠承擔對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技術幫扶指導和人員培訓任務。 (二)專科中醫特色突出,臨床療效確切,在一些病種中醫診療上具有一定優勢,在區域范圍內具有一定影響。 (三)申報專科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農村醫療機構特色專科或醫院重點建設和發展專科;有專科建設規劃和具體措施;具有較好的基礎設施條件;運行機制良好,管理科學規范,服務質量優良;重視行業作風建設,醫德醫風良好。 (四)有一支年齡、知識、職稱、學歷結構相對合理的中醫專科人才隊伍。 (五)申報專科所在科室近兩年內無二級以上醫療事故。 三、申報數量 (一)有關省(區、市)農村醫療機構中醫特色優勢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二)每個縣級中醫醫院申報項目數量不超過1個。 四、申報程序 (一)由項目申報單位填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農村醫療機構中醫特色優勢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見附件2),報當地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 (二)有關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按分配名額和要求,對本地區申報的項目組織審核、并簽署意見,在對項目排序后,應于2013年3月11日前將《申報書》(正式文字稿一式2份并附電子版)報送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其他 (一)有關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在組織本地區項目申報時,要兼顧中醫、民族醫和各專科的專業覆蓋面。 (二)有關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要認真組織本地區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書》,并組織審核。申報材料中存在嚴重不實的,要取消其申報資格。 (三)《申報書》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www.satcm.gov.cn)下載。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基層服務管理處 聯 系 人:程 強 吳 凱 聯系電話:010—59957816 59957691 傳 真:010—59957693 電子郵箱:tsyszdzk@126.com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郵 編:100027
附件:1.農村醫療機構中醫特色優勢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名額分配表 2.農村醫療機構中醫特色優勢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申報書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