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工作,根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 />
國中醫藥醫政基層便函〔2014〕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中醫處,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醫處:為進一步做好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工作,根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命名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國中醫藥醫政發〔2013〕49號),我司組織制定了《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方案(2014年版)》(附件1)和《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細則(2014年版)》(附件2),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方案(2014年版) 2.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細則(2014年版)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