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4〕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領導小組: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 “十二五”期間深化醫改對中醫藥(民族醫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推動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簡稱“提升工程”)的實施,提升工程領導小組定于2014年7月上旬召開提升工程推進工作視頻會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會議內容
總結提升工程實施進展情況,分析面臨的形勢,部署下一步工作,進一步推動提升工程重點任務的落實。
二、會議時間
2014年7月10日14:30—16:00。
三、會議地點
(一)主會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機關九層會議室(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二)分會場:各省(區、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視頻會議室。有條件的地區可設省、市兩級分會場。
四、參會人員
(一)主會場參會人員
1.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領導。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國家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司,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人事教育司、規劃財務司、政策法規與監督司、醫政司、科技司領導。
3.北京市會議代表(北京市不設視頻分會場,相關人員參加主會場會議)。
(二)分會場參會人員
1.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分管中醫藥工作的委主任(廳局長)、分管基層衛生工作的委主任(廳局長)、副廳級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和主管局長,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中醫處處長、基層衛生處處長、副廳級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處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省級提升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和相關處室負責人。
2.各市(地)衛生計生委(衛生局)分管中醫藥工作的委主任(局長)、分管基層衛生工作的委主任(局長)和中醫、基層衛生等有關處(科)室負責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市級提升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和相關處(科)室負責人。
五、其他事宜
(一)主會場視頻會議參會人員請于7月4日前將《會議回執》(附件1)傳真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并于7月10日14時前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機關九層會議室準時參會。
(二)分會場視頻會議參會人員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通知,請于7月8日前將《視頻分會場情況統計表》(附件2)傳真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三)會議使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通網絡寶視通視頻會議系統。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做好視頻連接和會場準備工作,提前進行會議視頻調試,確保按照規定時間打開設備調試信號。
(四)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程 強 聶 欣
電話:010—59957816 59957796,傳真:010—59957693
附件:1.會議回執
2.視頻分會場情況統計表
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代章)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