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政協委員,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劉清泉
健全標準體系,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中醫藥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典型代表,是彰顯中華文明突出特征的鮮活載體。中醫藥的傳承創新發展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國務院印發的《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明確指出,要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加強中醫藥文物設施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推動中醫藥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
標準化是衡量中醫藥學科成熟度、規范中醫藥行業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穩定和提升中醫藥診療效果、推進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中醫藥標準體系是涵蓋中醫藥名詞術語、基礎理論、臨床診療、藥學研究、醫政管理等標準內容,并按其內在聯系形成的科學的有機整體。《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將“完善中醫藥標準體系”作為中醫藥發展的保障措施之一。2021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指出,實施中醫藥發展重大工程,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大中醫藥標準制定等的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健全中醫藥標準體系。這要求我們以此為方向,加強中醫藥標準體系建設,加快重要、急需標準的制修訂,處理好中醫藥標準化建設與其全局發展之間的關系。
我國已發布一系列中醫藥相關標準,標準體系已見雛形。但是,標準體系不完善,標準質量不高、修訂不及時、應用不足、研究乏力等方面的問題依然存在。
目前,現行的5項中醫領域推薦性國家標準是在2006年及以前發布的,之后暫未更新。25項中醫(針灸)領域推薦性國家標準是在2008年至2016年發布的。在現行的9項中藥領域推薦性國家標準中,5項于2015年發布,2項于2018年發布,1項于2013年發布,1項于2008年發布。總體來看,中醫藥領域的推薦性國家標準數量仍然較少,覆蓋面也較窄,管理體系尚不完備,標準制修訂不及時。
另外,中醫臨床指南實際應用也不廣泛。原因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一是中醫藥本身具有特殊性,辨證論治、個體化診療是中醫的優勢和特色,與標準化的簡化、統一、確定性原則略不協調,因此指南多在原則和方向等方面進行指導,在醫師具體診療中,其參考價值有限。二是中醫藥科研創新成果對中醫藥標準的支撐不足,缺乏創新性或引領性。三是標準推廣不力,行業普遍存在標準化意識淡薄的現象,廣泛應用標準的大環境暫未形成。
對此,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優化中醫藥標準化研究體系,加強中醫藥標準體系頂層設計;二是扎實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基礎研究,積極引導高質量科技成果向標準轉化;三是推進中醫藥國際標準化工作,標準引領中醫藥傳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