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癌癥疼痛診療規范(2018年版)》,列舉了癌痛的病因、機制及分類,并對癌痛評估、癌痛治療等進行規范。
《規范》指出,癌痛的治療方法,包括病因治療、藥物治療和非藥物治療,在病因治療方面,新版診療規范新增了中醫藥、分子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病因治療方法。
此外,在非藥物治療方面,《規范》明確,用于癌痛治療的非藥物治療方法,主要有介入治療、放療(姑息性止痛放療)、針灸、經皮穴位電刺激等物理治療、認知—行為訓練以及社會心理支持治療等。
關于印發癌癥疼痛診療規范(2018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
為進一步提高我國癌痛治療規范化水平,提高腫瘤患者診療效果和生存質量,保障醫療質量安全,我委組織癌痛規范化診療專家組對《癌癥疼痛診療規范(2011年版)》進行了修訂,形成了《癌癥疼痛診療規范(2018年版)》(可在我委官方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癌癥疼痛診療規范(2018年版)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