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1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介紹,目前我國已設置13個專業類別國家醫學中心和兒童類別的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在醫療資源薄弱的地區分4批批復了76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
據了解,“十二五”以來,國務院在近3個衛生事業發展和醫療衛生體系五年規劃中,都作出設置“雙中心”的工作安排。目前,“雙中心”設置和建設工作已寫入《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并納入國務院出臺的專項“十四五”規劃。
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的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實施以來,有1400余項診療技術平移至輸入省份,填補了300多項省域醫療技術空白,相關省份跨省就醫人數明顯下降。(記者 吳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