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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醫藥繼教辦發〔200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局各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直報單位: 為做好2008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擬申報2008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單位按照《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填寫《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申報表》后,上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請各省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蓋章后,一式三份統一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辦公室。 二、局各直報單位作為項目主辦單位直接向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辦公室提出項目申報,項目實施中不得委托其他單位代為舉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 三、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2007年12月2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四、郵寄地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辦公室(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樓) 郵 編:100026 聯 系 人:劉志旭 周景玉 聯系電話:010—65930587 65914969 五、2008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將啟用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系統,通過網絡管理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為做好此項工作,請黑龍江省、河南省、福建省、貴州省、中醫藥傳媒網先行試點開展網上申報工作。請上述四省擬申報2008年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單位及中醫藥傳媒網,登陸www.satcm.gov.cn/繼續教育管理系統/項目申報,上傳申報材料。同時,將《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申報表》紙質版經本省中醫藥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報送我局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辦公室。
附件: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網上申報、審核使用說明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