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實施工作,根據《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辦法》要求,我委組織有關專家對2010" />
國中醫藥繼教委發〔201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實施工作,根據《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管理辦法》要求,我委組織有關專家對201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申報項目進行了審定。現將審定通過的697項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予以公布(見附件),請各項目主辦單位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將項目執行完畢。 為進一步提高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質量,加強繼續教育學分管理,我委將對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學分證書進行統一印制、編號及發放,請各項目主辦單位按照通知精神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學分管理的通知》(國中醫藥發〔2009〕10號)要求,認真做好學分證書管理工作。 各省級中醫藥繼續教育主管部門和局直報單位要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督查,并于2010年12月1日前將本省、本單位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執行情況的工作總結報送我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北京市朝陽區白家莊東里13號,郵編:100026)。 聯 系 人:周景玉 樊新榮 聯系電話:010—65914969 65930587
附件:2010年度國家級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