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人教教育便函〔2010〕1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人事司,中國中醫科學院,有關單位:
為加強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四批師承”)的管理和指導,根據有關規定,經研究,定于2010年7—8月在全國開展“四批師承”分片區中期檢查督導工作。現將《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期檢查督導方案》印發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做好中期檢查督導的準備工作。各片區督導具體時間由督導組內協商確定,督導期間如有問題,請與我司教育處聯系。
聯系電話:010—59957647 59957645
二○一○年七月五日
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期檢查督導方案
為加強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四批師承”)的管理與指導,充分發揮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對“四批師承”的監督、檢查等作用,進一步強化過程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決定在全國開展“四批師承”中期檢查督導工作。根據人事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衛生部和我局有關規定,特提出《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期檢查督導方案》。
一、檢查督導的目的
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是中醫藥繼承發展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是高層次中醫藥人才培養的重要途徑,是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實施“名醫”工程的重要措施。通過開展中期檢查督導,加強對“四批師承”繼承工作和臨床學位銜接管理等工作的督促檢查,全面了解掌握各省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研究對策,指導提高,以確保“四批師承”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預期工作任務。
二、檢查督導時間
檢查督導時間7—8月,具體時間由各省、各片區自己協商確定。
三、檢查督導對象
省級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學位授予單位,帶教單位,指導老師,繼承人。
四、檢查督導主要內容
1.各地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學位授予單位、帶教單位是否有專人或專門的機構管理,職責明確,并認真負責地進行了日常工作的管理;是否建立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實施情況如何,特別是相關管理檔案工作。
2.各地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帶教單位、指導老師是否按相關文件要求進行了相應的平時考核、階段考核和年度考核或督促檢查。
3.指導老師是否履行《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教學協議書》中的繼承教學協議,是否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進行帶教。
4.繼承人的跟師學習,臨床(實踐)時間、集中學習以及發表論文、完成臨床醫案和撰寫月記、經典理論學習筆記等是否達到規定的要求。
5.繼承人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繼承教學協議進行了學習,在繼承表現、學習效果、以及對指導老師學術思想的研究與發展等方面有什么典型事例,存在什么問題。
6.學位授予單位是否按要求制定學位教學計劃及計劃完成情況。
7.繼承人攻讀臨床學位有關情況。
8.在“四批師承”的教學、管理和學位銜接方面有什么經驗,存在哪些問題。
9.“四批師承”的經費落實與使用情況,“四批師承”的經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五、檢查督導組組成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師承辦”)組織成立檢查督導小組。原則按全國行政區域組成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6個地區檢查督導小組。華北片區檢查小組以北京市為牽頭單位、東北片區檢查小組以吉林省為牽頭單位、華東片區檢查小組以江蘇省為牽頭單位、中南片區檢查小組以湖南省為牽頭單位、西南片區檢查小組以四川省為牽頭單位、西北片區檢查小組以陜西省為牽頭單位。
2.督導組分組安排(見附件4)
六、檢查督導程序與方式
(一)中期檢查
1.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本地區“四批師承”工作中期檢查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帶教單位、學位授予單位、指導老師和繼承人進行小結和自查。
2.指導老師和繼承人按照《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中期檢查指標表》(附件1)的內容,對進崗以來的教與學情況進行自查。
3.帶教單位、學位授予單位根據中期檢查的內容,按照《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中期檢查指標表》要求對繼承人的工作表現進行小結。
4.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對“四批師承”組織、教學、經費等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參照《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期檢查自評表》(附件2);按照《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中期檢查指標表》要求,對相關內容進行統計匯總,見《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3),并提出中期檢查工作的總結報告。
(二)督導
1.督導工作在督導組牽頭單位的組織下,對督導片區內“四批師承”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2.檢查督導方式:①匯報:聽取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的工作匯報;②座談:組織相關帶教單位、指導老師、繼承人等代表進行座談;③抽查:對“四批師承”和中期檢查等相關材料、報表及管理檔案進行抽查;④考察:隨機選擇2-3個帶教單位、相關指導老師、繼承人等進行實地考察。
七、檢查督導要求
1.未進行中期檢查的省份,要根據有關要求盡快開展中期檢查工作。
2.各督導組盡快協商、落實督導省份的聯絡工作,以及具體督導時間和行程。
3.督導組每到一地要深入基層,通過聽匯報、查資料、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了解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給予指導咨詢,同時要給各省書面督導反饋意見。
4.各片區檢查督導工作結束后,進行歸納總結,并于9月15日底前向“師承辦”提交片區內“四批師承”中期檢查督導報告。督導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四批師承工作進展、學位銜接情況、典型事例、主要問題以及政策建議。
5.督導組工作時要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增加地方負擔。
6.督導組人員往返交通費由單位報銷,督導期間交通費用由國家統一支付。
附件:1.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中期檢查指標表
2.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期檢查自評表
3.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情況統計表
4.督導組分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