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我局遴選確定了一批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以下簡稱“繼續教育基地”),包括中醫藥優勢學科繼續教育基地、城市社區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和農村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示范基地,現予公布(見附件)。 請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及繼續教育基地所在單位按照《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建設的通知》要求,加強對繼續教育基地的管理,充分發揮繼續教育基地的作用,切實推進本地區、本單位中醫藥繼續教育工作。
附件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優勢學科繼續教育基地名單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