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四批繼承工作”)的管理" />
國中醫藥人教發〔20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各專業學位授予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以下簡稱“第四批繼承工作”)的管理和指導,我局在全國組織開展了第四批繼承工作的中期檢查督導,并于2010年12月召開了全國第四批繼承工作經驗交流會議。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確保第四批繼承工作扎實推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突出繼承特色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第四批繼承工作,認真組織各相關單位、指導老師和繼承人學習《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管理規定(試行)》(國人部發〔2008〕32號)、《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實施方案》(國中醫藥發〔2008〕7號)等相關文件,領會精神,充分認識繼承工作的重要性。 (二)要牢牢把握繼承發展指導老師學術思想、注重培養臨床實踐能力這一特色和主線,并貫穿到繼承工作的各個環節。在結業考核、論文答辯和專業學位授予等工作過程中,既要注重把握繼承特色,繼承好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臨床經驗,又要充分發揮院校教育的作用,嚴格保證繼承工作和臨床醫學(中醫師承)專業學位質量,使第四批繼承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二、加強協調,明確責任,規范繼承管理 (一)做好第四批繼承工作是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學位授予單位及帶教單位的共同責任,既要各司其職,積極參與,又要加強溝通協調,認真配合,共同努力,確保第四批繼承工作順利進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繼承工作的管理,并會同學位授予單位做好繼承工作與臨床醫學專業學位銜接工作。學位授予單位負責繼承人學位課程的組織實施、日常學位教學管理。要根據中醫藥學專業特點與要求,把握第四批繼承工作特色,做好授課、開題與答辯等工作,嚴把專業學位授予質量關。帶教單位負責本單位繼承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管理。 (二)細化管理措施,提高過程管理質量。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會同帶教單位加強對跟師筆記、月記、醫案等相關繼承文書格式和質量的規范管理,細化管理措施,對相關材料進行登記、存檔,并注意對原始材料的保存,完善檔案管理。 (三)嚴格考核標準,完善淘汰機制。第四批繼承工作平時考核由指導老師負責,主要考核繼承人平時學習情況。年度考核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必須以原始材料為依據,按照年度考核內容和要求逐項檢查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應予以淘汰。結業考核與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由我局委托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牽頭,與學位授予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三、明確要求,加強教學,提高繼承質量 (一)尚未組織集中理論學習的有關省(市、區),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應盡快組織安排集中學習,保證集中理論學習的時間和質量。 (二)帶教單位要加強教學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指導老師和繼承人的教學過程進行督查考核。 (三)指導老師要增強責任意識,嚴格保證帶教時間,及時批閱繼承人撰寫的學習心得、臨床體會和醫案等,并針對其中的問題予以指導,批語每篇宜100字以上,且應提高指導性和針對性,以保證帶教質量。 (四)繼承人必須按第四批繼承工作要求,保證每周跟師學習不少于1.5天和每周獨立臨床實踐時間不少于2天,及時記錄整理跟師筆記,認真撰寫學習心得、臨床醫案等。要注重經典理論學習,精讀《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及《溫病學》等中醫經典,學習1部與所從事專業密切相關的專科經典,完成各項學習任務。 四、落實經費,專款專用,發揮專項資金效益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應統籌安排,保障第四批繼承工作專項經費落實到位。 (二)各學位授予單位和帶教單位要加強經費管理,設立專項經費賬本,確保專項經費用于繼承教學、帶教津貼和繼承工作管理等方面。 五、把握時間,明確任務,保證繼承工作順利完成 (一)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進崗情況,把握時間節點,保證繼承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如期完成。 (二)為了兼顧全國各省(市、區)的實際進崗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開展時間,同時有利于第四批繼承工作的總結及下一批繼承工作的開展,全國第四批繼承工作臨床結業考核及論文答辯工作完成時間統一截止為2011年12月31日,專業學位授予完成時間截止為2012年6月30日。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要嚴格按照《第四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結業考核及專業學位授予實施辦法》(國中醫藥人教發〔2011〕7號)認真組織實施。 (三)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學位授予單位需在結業考核、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結束后20天內,將本省區結業考核和專業學位授予工作總結、各繼承人考核結果及論文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