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選拔職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藥國際交流中心主任1名(副局級)。 國家中醫" />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經研究,公開選拔直屬單位局管干部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藥國際交流中心主任1名(副局級)。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臺港澳中醫藥交流合作中心主任1名(副局級)。 二、選拔范圍 全國衛生和中醫藥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及中醫藥高等院校符合條件的正式在編工作人員,駐京機關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以下任職時間及年齡均計算到2012年9月30日)。 1.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 擔任副部級單位副司級(副省級市副局級)職務滿1年;或特別優秀、擔任正處級(或相當于正處級)職務滿4年;或聘為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并具有管理崗位工作經歷。 3. 熟悉國家對外和對港澳臺交流合作的方針政策,以及衛生和中醫藥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4. 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 京外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 6. 身體健康。 具有以下情況者報名不予受理:正在接受司法機關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在黨紀、政紀處分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四、工作程序 公開選拔的程序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等。具體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1日8:00—9月29日17:00。 2. 報名人員填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開選拔直屬單位局管干部報名表》(可到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進行下載),并提交1張2寸近期彩色證件照。 報名材料請于9月30日前直接送交或寄送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人事處,報名時間以送達時間或郵戳時間為準。 3. 資格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面試。 4.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的,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二)筆試面試 1.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間為180分鐘。參加考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 2. 面試采取述職答辯的方式進行,述職時間15分鐘,答辯時間30分鐘。 3. 考生的綜合成績由筆試分(筆試成績×40%)和面試分(面試成績×60%)兩部分組成,滿分100分。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考察對象,并組織體檢和考察,被考察人員需提交近3年個人工作業績報告。 如有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考察。考察對象有關信息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及其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在現單位工作不滿3年的,同時在其原工作單位進行公示。 (四)聘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確定擬聘任人選,按規定履行相關任職手續。京外人員按規定辦理調京手續。 公開選拔干部實行聘任制,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聘任手續,每屆聘期3年。不勝任的免去聘任職務,可自主擇業,也可由組織安排工作,一般按聘任前職級安排。 如經考察無合適擬聘人選,該職位空缺。 五、組織機構 成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有關具體工作。 咨詢電話:010—59957639 59957809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100027)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www.satcm.gov.cn 六、紀律監督 公開選拔工作按照《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對公開選拔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我局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并按照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本公告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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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