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9〕38號)要求,為做好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提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項目要求
(一)提名項目條件
1.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提名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開發表,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含創新團隊)的完成人。
(3)提交2019年評審但未授獎的創新團隊,再次提名需間隔1年。
(4)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提名。
(5)專用項目的相關內容應當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應的定密文件。
2.存在以下情況的項目不得提名。
(1)2018年度、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新團隊除外)。
(2)經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受理公示后提交評審但未授獎的相關項目技術內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
(3)按規定需要行政審批的項目,未提交相關部門審批證明,或者行政審批時間未滿三年。
(4)不符合《關于外國人作為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候選人的補充說明》。
(二)提名限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提名數量原則上按照提名項目數量分配表(附件1)執行。
二、提名工作安排
1.請各單位認真學習《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見國家科技獎勵辦網站http://www.nosta.gov.cn)有關要求,做好項目提名組織工作。填寫提名匯總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20日前發送至郵箱。提名函及提名書(一式10份)于2019年12月20日16:00前報送至我司,逾期不予受理。
2.請各單位按照《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手冊》有關要求,責成項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相應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自然日,并及時將公示情況報告我司。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科技司綜合處 劉娜 王慶 010-59957802
郵 箱:kjs_zhc@126.com
傳 真:010-59957802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郵政編碼:100027
附件:1.2020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項目數量分配表
2.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匯總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技司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