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提出關于“加強民族醫藥繼承和科研工" />
國中醫藥科函〔2009〕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2號)提出關于“加強民族醫藥繼承和科研工作,支持重要民族醫藥文獻的校勘、注釋和出版,開展民族醫特色診療技術、單驗方等整理研究,篩選推廣一批民族醫藥適宜技術”的重點任務,做好民族醫藥文獻整理與診療技術的研究推廣等工作,我司擬成立民族醫藥文獻和診療技術研究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專家群體的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并進行宏觀指導和技術咨詢。現請各地推薦專家,有關要求如下: 一、推薦條件 1、從事民族醫藥臨床、科研、文獻整理等相關工作15年以上,少數民族專家優先; 2、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在所在領域有較高的學術影響力; 3、具有良好的信譽,作風民主、嚴謹; 4、年齡原則在65歲以下(個別著名專家可放寬),健康狀況良好。 二、推薦方式 每省(區、市)可推薦2-3名,請于2009年9月20日前以正式函件將專家信息表報送至我司中醫科技處。 同時把專家信息表電子版發送到hufang1205@126.com 三、聯系人 中醫科技處 王思成 胡芳(010—65914971)
附件: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民族醫藥文獻和診療技術專家推薦表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