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二批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項目遴選工作安排,我司擬定于2018年6月5-6日在京組織項目答辯評審。根據《國務院關于改進加強中央財政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1號)文件精神,現將評審專家名單予以公布。
項目申報單位不得有妨礙項目評審獨立、客觀、公正開展的行為。一經發現上述行為,將取消申報單位參評資格。評審專家應恪守職業規范和科學道德,嚴格遵守評審規則和工作紀律,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