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要求,“十一五”期間要“加強針對農" />
國中醫藥科函〔200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要求,“十一五”期間要“加強針對農村和社區適宜技術的篩選和評價,收集、整理和研究民間醫藥技術和方法,推廣100項符合不同地區、不同人群需求的中醫適宜技術。”我局擬于近期向各地區遴選農村和社區中醫臨床診療技術推廣項目,請你局(單位)按要求組織推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的技術項目范圍 1.已列為各省有關診療技術推廣計劃的技術項目。 2.已經在本地區或更大范圍臨床推廣應用3年以上,效果良好的診療技術項目。 3. 經過相對嚴格的臨床評價研究,能夠說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診療技術項目。 (注:我局已經通告的前三批中醫臨床適宜技術推廣項目,以及我局“中醫臨床診療技術整理與研究專項”中立項支持但尚未驗收鑒定的項目不在推薦之列。) 二、推薦的技術項目要求 1.須提供技術成熟度和規范程度方面的資料及相應的技術操作規范文本(有關格式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www.satcm.gov.cn)。 2.須提供技術臨床療效的情況及臨床推廣應用效果的證明材料。 3.須提供支撐技術安全性、有效性和普適性的相關研究技術資料,如相關技術報告或公開發表論文等。 三、推薦的程序和時間務請各省局組織專家對擬推薦的技術項目進行認真審核,把真正符合要求,可向農村和社區推廣的項目推薦上來。請各省局以正式函件將推薦技術名單及項目相關資料一式三份于2009年2月28日前報送至我局科技司。 四、聯系人 科技司中醫科技處 王思成 胡芳(010—65914971)。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