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村衛生室建設指導意見(試行)》,對村衛生室中醫藥服務作出要求。《意見》旨在推動農村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筑牢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網底。
《意見》要求,村衛生室提供與其功能相適應的中醫藥服務及優化生育藥具藥品服務,應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并運用和推廣適宜的中醫藥技術方法。鼓勵有條件的村衛生室開設中醫閣和康復室。
關于中醫閣的設備配置,《意見》提出,中醫閣提供中藥飲片品種數不少于80種,或與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簽訂中藥飲片調劑代煎配送協議;配備中成藥品種不少于30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