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到2030年,所有鄉鎮衛生院和60%的村衛生室分別能夠開展6類10項、4類6項以上藏醫藥適宜技術;提高治未病能力,鼓勵在鄉鎮衛生院設置藏醫康復診室;鄉鎮衛生院藏醫類別醫師達25%。
《通知》指出,要強化縣域內醫療衛生資源統籌和布局優化,鞏固擴大中(藏)西醫藥服務優勢。堅持中(藏)西醫并重,加強中(藏)西醫藥人員和設備配備,促進中(藏)醫藥傳承發展。推進縣級公立藏醫醫院建設,支持綜合醫院建設中(藏)醫???。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崗位不得低于總量的90%,全科醫生、藏醫藥、公共衛生、護理崗位要逐步達到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的30%、25%、20%、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