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主管部門、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建設單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項目評估評審準則與督查辦法》已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