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建設單位: 為進一步總結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建設經驗,保證專項建設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根據專項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在前期項目單位提交驗收申請材料的基礎上,現委托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對項目開展驗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驗收范圍 2015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批準設立的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項目。 二、 驗收內容 (一) 任務驗收:主要包括項目合同計劃任務執行情況、目標和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對專項總體目標發揮作用情況;成果水平及其應用情況、直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人才培養與團隊建設情況;項目組織管理和機制創新情況等。 (二) 財務驗收:主要包括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資金到位和落實情況、會計核算和財務信息情況、支出內容合規有效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資產管理情況等。 三、 驗收材料 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完成審核,形成任務驗收報告和財務審計報告,并提出綜合驗收意見。相關驗收材料如下: (一) 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提報材料: 1.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驗收的綜合意見(由省局正式編號發文,附《國家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項目省級驗收結論書》) 2. 項目任務驗收報告 3.項目財務驗收報告 (二) 各項目執行單位提報給驗收部門材料 按《關于開展首批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項目驗收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港澳臺便函〔2015〕89號)文件要求填報: 1.《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項目驗收申請表》 2.《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項目結題報告》 3.《中醫藥國際合作專項項目驗收信息自評表》 4.《中央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績效報告》 5.《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6.《項目審計報告》 (※須由符合資質第三方機構提供) 四、 相關要求 1.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統籌協調項目驗收工作,組織專家組對項目承擔單位進行任務驗收和財務驗收。 2.省級驗收專家組由7-11位專家組成(其中2-3位財務專家),設組長、副組長(財務)各1人。 3.各項目建設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項目驗收工作(承擔驗收所需經費),涉及項目變更和預算調整的,需按照規定程序提前報批。 4.相關材料由各省中醫藥管理部門統一報,時間為2016年8月30前,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電子版為word文檔,公文及蓋公章原件掃描成PDF格式發送至shishanyan2015@163.com。 5.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在省級驗收意見的基礎上對項目進行復核,未通過驗收的項目需重新申請驗收,再次未通過的予以通報批評。 五、 在京執行單位項目驗收 執行單位隸屬于北京市的國際合作專項項目,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組織實施驗收工作,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 聯系方式 聯系人:石姍嫣 金阿寧 電 話:010-59957716 010-59957717 傳 真:010-59957721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際合作司亞美多邊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際合作司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