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十四部門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服務貿易發展&ldq" />
國中醫藥國際發〔2013〕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為貫徹落實《商務部等十四部門關于促進中醫藥服務貿易發展的若干意見》、《服務貿易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中長期規劃綱要(2011—2020)》等文件精神,加強對中醫藥服務貿易的組織、引導和規范,推動中醫藥服務貿易健康快速發展,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決定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項目、骨干企業(機構)和重點區域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