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 蓓)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各地推薦的基礎上,結合地方人口、醫療服務能力等因素,確定了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第二階段500家縣級醫院和500家縣級中醫醫院名單(縣級中醫醫院名單詳見2版)。
2018年底,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啟動第二階段全面提升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工作,明確將遴選500家縣級醫院和500家縣級中醫醫院作為項目單位,提升綜合能力。同時部署了提升醫院管理水平、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構建有序就醫格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實健康扶貧要求、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綜合醫改各項任務等六項工作內容。工作目標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500家縣醫院和500家縣中醫醫院分別達到“三級醫院”和“三級中醫醫院”服務能力要求;力爭使我國90%的縣醫院、縣中醫院分別達到縣醫院、縣中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要求;力爭實現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左右,推動構建分級診療制度。
名單確定后,各項目單位將結合自身發展需求,制定能力提升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與支援醫院達成協作意向。進入實施階段后,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含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縣政府、支援醫院、縣級醫院將簽訂四方責任書,確定各年度和3年總體目標,明確各方責任權利,細化任務措施。縣級醫院和有關單位將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提升綜合能力。
根據《方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將分別對500家縣級醫院和500家縣級中醫醫院綜合能力進行基線調查、年度考核、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持續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總結推廣有益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