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醫科學院:
你院《關于上報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門診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請示》(中科基〔2021〕14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根據專家評審意見修改后,由北京筑福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門診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
二、工程建設地點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區魯谷路33號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院內。
三、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門診,建筑面積125平方米,項目概算總投資97.05萬元,由眼科醫院自籌解決。
四、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為項目建設單位,高云同志為項目責任人。請你院加強對眼科醫院指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建設程序開展工作,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確保工程質量,從嚴控制建設規模和標準,確保不突破批復的總投資概算。
此復。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