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管理辦法(試行)》,現對有關要點解讀如下。
一、背景情況
為進一步推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提高規劃編制實施的科學性、有效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結合當前規劃管理的新形勢、新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統一規劃體系更好發揮國家發展規劃戰略導向作用的意見》精神,根據《國家級專項規劃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劃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要求,立足中醫藥工作實際,起草形成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管理辦法(試行)》。
二、適用范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管理辦法(試行)》適用于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編制的中醫藥規劃。局直屬單位發展規劃文本及編制說明應當送局業務主管部門、辦公室及規劃管理部門備案。
三、主要內容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管理辦法(試行)》共分為總則、立項、起草、銜接和論證、報批和發布、實施和評估、附則等7章,明確了本辦法的編制依據、中醫藥規劃體系、編制期限、編制實施程序、適用范圍等內容。
相關鏈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規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