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六、部門收支總表
七、部門收入總表
八、部門支出總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概況
一、主要職責
根據《國務院關于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的通知》(國發〔2018〕7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9〕17號),我局職責如下:
(一)擬訂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參與國家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
(二)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擬訂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
(三)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擬訂有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
(四)負責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擬訂民族醫醫療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
(五)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制定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參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
(六)組織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參與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參與擬訂各級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
(七)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國家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八)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提出保護中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
(九)組織開展中醫藥國際推廣、應用和傳播工作,開展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和與港澳臺的中醫藥合作。
(十)承辦國務院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詳細情況見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備注 |
1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本級 |
一級預算單位 |
2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離退休干部辦公室 |
二級預算單位 |
3 |
中國中醫科學院本部 |
二級預算單位 |
4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藥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5 |
中國中醫科學院針灸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6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臨床基礎醫學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7 |
中國中醫科學院基礎理論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8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信息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9 |
中國中醫科學院醫學實驗中心 |
三級預算單位 |
10 |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醫史文獻研究所 |
三級預算單位 |
11 |
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2 |
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3 |
中國中醫科學院眼科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4 |
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生部 |
三級預算單位 |
15 |
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 |
三級預算單位 |
16 |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 |
二級預算單位 |
17 |
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 |
二級預算單位 |
18 |
中華中醫藥學會 |
二級預算單位 |
19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機關服務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20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21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傳統醫藥國際交流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22 |
中國中醫藥科技開發交流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23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臺港澳中醫藥交流合作中心 |
二級預算單位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表
部門公開表1: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部門公開表2: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部門公開表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部門公開表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部門公開表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部門公開表6:部門收支總表
部門公開表7:部門收入總表
部門公開表8:部門支出總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總預算154827.1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6970.26萬元,上年結轉17856.84萬元。
2019年財政撥款支出總預算154827.10萬元。其中,外交支出1520.2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56287.67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876.2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745.5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0614.44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733.25萬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的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6970.26萬元,比2018年財政撥款執行數減少330.61萬元,減少0.24%,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有關要求,2019年按不低于5%壓減部分非剛性、非重點項目支出,同時保障中央所屬(管)醫院服務能力建設等支出,體現在有關支出科目中。具體情況如下:
1.外交支出(類)對外援助(款)對外援助(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0,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116.00萬元,減少100.00%。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安排的瀾滄江-湄公河傳統醫藥人才交流與傳統醫療技術調查研究項目已完成,2019年無此事項。
2.外交支出(類)國際組織(款)2019年年初預算數1424.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560.00萬元,增加64.81%。具體情況如下:
(1)國際組織會費(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14.00萬元,與2018年執行數持平。
(2)國際組織捐贈(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1410.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560.00萬元,增加65.88%。主要是增加世界衛生組織(WHO)捐款項目。
3.外交支出(類)其他外交支出(款)其他外交支出(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80.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80.00萬元。主要是為進一步開展中醫藥交流合作,新增東北亞中醫藥傳播發展基地短期人才培養項目。
4.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39267.98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1892.69萬元,增加5.06%。具體情況如下:
(1)機構運行(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20115.88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1222.88萬元,減少5.73%。主要是有關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預算調整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2)社會公益研究(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16861.60 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2758.22萬元,增加19.56%。主要是基本科研業務費預算增加。
(3)其他應用研究支出(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2290.5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357.35萬元,增加18.49%。主要是根據培養計劃,培養人數增加,研究生培養補助經費預算增加。
5.科學技術支出(類)科技條件與服務(款)科技條件專項(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10045.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1330.00萬元,減少11.69%。主要是2018年中醫藥數據中心機房儀器設備擴容建設等一次性安排項目已完成,2019年無此事項。
6.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200.00萬元,與2018年執行數持平。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創作與保護(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833.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257.00萬元。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安排的針灸傳承保護項目已完成,2019年無此事項。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0,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1200.00萬元,減少100.00%。主要是2018年一次性安排的中華古代名醫名著研究集成數據服務平臺項目已完成,2019年無此事項。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8053.71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6553.49萬元,減少44.86%。具體情況如下: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40.98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909.50萬元,減少95.69%。主要是有關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由央保中心統一發放,相應減少支出。
(2)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0,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13607.92萬元,減少100.00%。主要是有關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由央保中心統一發放,相應減少支出。
(3)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55.28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6.48萬元,增加13.28%。主要是基本支出標準提高。
(4)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7188.3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7188.30萬元。主要是有關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預算調整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769.15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769.15萬元。主要是有關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預算調整至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2019年年初預算數3211.83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159.40萬元,增加5.22%。具體情況如下:
(1)行政運行(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2308.69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16.10萬元,增加0.7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829.26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128.26萬元,增加18.30%。主要是2018年機動經費調劑到其他科目使用。
(3)機關服務(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73.88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15.04萬元,增加25.56%。主要是編制內實有人數增加。
1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中醫(民族)醫院(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45958.01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12784.62萬元,增加38.54%。主要是為提升中央所屬管醫院服務能力,新增眼科醫院中西醫結合眼科診療能力提升工程等項目。
12. 醫療健康支出(類)中醫藥(款)2019年年初預算數14181.73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8950.83萬元,減少38.69%。具體情況如下:
(1)中醫(民族醫)藥專項(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12113.64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990.00萬元,減少7.56%。主要是根據工作安排,發展戰略規劃綱要和健康服務發展規劃實施項目預算減少。
(2)其他中醫藥支出(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2068.09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減少7960.83萬元,減少79.38%。主要是根據項目整體安排,2019年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和第四次全國中醫藥資源普查項目預算減少。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年初預算數13715.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2600萬元,增長23.39%。具體情況如下:
(1)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7850.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2300.00萬元,增加41.44%。主要是2019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增加。
(2)提租補貼(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915.00萬元,與2018年執行數持平。
(3)購房補貼(項)2019年年初預算數4950.00萬元,比2018年執行數增加300.00萬元,增加6.45%。主要是2019年符合國家房改政策規定應發放購房補貼的職工人數增加。
三、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6449.0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0264.4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6184.5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四、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582.34萬元,比2018年減少18.01萬元,減少3.00%。具體情況如下:因公出國(境)費388.00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12.00萬元,減少3.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19.39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3.69萬元,減少3.00%。公務接待費74.95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2.32萬元,減少3.00%。主要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要求,進一步壓減因公出國(境)任務、公務用車費用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的說明
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2019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的說明
2019年部門收入總預算1099024.1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6970.26萬元,事業收入928331.42萬元,其他收入15550.16萬元,上年結轉17856.84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315.45萬元。
2019年部門支出總預算1099024.13萬元。其中,外交支出1520.2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88171.08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876.2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340.4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46972.37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929.96萬元,結轉下年164.10萬元。
七、2019年部門收入情況的說明
2019年公共預算收入1099024.1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6970.26萬元,占12.46%;事業收入928331.42萬元,占84.47%;其他收入15550.16萬元,占1.42%;上年結轉17856.84萬元,占1.62%;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315.45萬元,占0.03%。
八、2019年部門支出情況的說明
2019年公共預算本年支出1098860.0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641.43萬元,占91.52%;項目支出93218.60萬元,占8.48%。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94.89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30.56萬元,增長2.87%。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93769.5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63692.4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9796.34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280.73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底,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有車輛13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3輛、領導干部用車9輛、機要通信4輛、應急保障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9輛、離退休干部用車3輛、其他用車10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66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429臺(套)。
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公務用車8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6輛、其他用車2輛。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5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65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19年所有項目都納入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80521.18萬元;納入績效評價試點的項目12個,涉及財政撥款13744.00萬元。2019年納入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的單位8個,涉及財政撥款61945.6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支出:反映政府外交事務支出。
對外援助(款):反映對外國政府(地區)提供的各種援助和技術合作支出。
對外援助(項):反映對外國政府(地區)提供的各種援助和技術合作支出。
國際組織(款):反映向國際組織繳納的會費、捐款、聯合國維和攤款以及股本金、基金等支出。
國際組織會費(項):指以我國政府或財政部名義參加國際組織,按國際組織規定繳納的會費。
國際組織捐贈(項):反映以我國政府名義,向國際組織的認捐、救災、饋贈等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其他外交支出(項): 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外交方面的支出。
(二)科學技術支出(類):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應用研究、科技條件與服務、其他科學技術支出等。
應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礎研究成果上,針對某一特定的實際目的或目標進行的創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機構運行(項):反映應用研究機構的基本支出。
社會公益研究(項):反映從事衛生、勞動保護、計劃生育、環境科學、農業等社會公益專項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應用研究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應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技條件與服務(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條件及從事科技標準、計量和檢測,科技數據、種質資源、標本、基因的收集、加工處理和服務,科技文獻信息資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務等為科技活動提供基礎性、通用性服務的支出。
科技條件專項(項):反映國家用于完善科技條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獻信息、網絡環境支撐等科技條件專項支出等。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項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除以上各項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設施、藝術表演團體、文化藝術活動、對外文化交流及旅游業管理與服務等方面的支出。
文化創作與保護(項):反映鼓勵文學、藝術創作和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文化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項):反映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支出。
(四)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支出。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各類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五)衛生健康支出(類):反映政府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反映衛生健康、中醫等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公立醫院(款):反映公立醫院方面的支出。
中醫(民族)醫院(項):反映衛生、中醫部門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的支出。
中醫藥(款):反映中醫藥方面的支出。
中醫(民族醫)藥專項(項):反映中醫(民族醫)藥方面的專項支出。
其他中醫藥支出(項):反映除中醫(民族醫)藥專項支出以外的其他中醫藥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類):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積金(項):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過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目前已實施約20年時間。行政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特殊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規范后發放的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等;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提租補貼(項):指經國務院批準,于2000年開始針對在京中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90元。
購房補貼(項):指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的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4倍以上地區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從2000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單位從1999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號)規定的標準執行,京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定和標準執行。
三、“三公”經費
納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主要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