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 />
國中醫藥發〔2006〕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是中醫藥改革與發展的藍圖,是中醫藥行業“十一五”期間的行動指南,也是中醫藥管理部門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中醫藥行業要按照《規劃》部署和要求,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努力推進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人民健康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附件: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