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自查自糾”工作進展督查工作會議。會議由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家中醫藥管" />
6月10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自查自糾”工作進展督查工作會議。會議由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馬建中主持。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王志勇,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長姜在旸,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局直屬機關紀委副書記王先鋒等領導參加了會議。 會議首先聽取了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自查自糾”階段的最新工作進展情況匯報。根據局黨組關于開展“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的有關會議決議和要求,目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該項治理檢查工作正順利開展,前一階段工作中,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了工作實施方案、編報兩期工作簡報、督促各單位及時成立“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領導小組和日常工作機構并加強指導、主動同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聯系、加強基層單位工作指導、開展網絡和報紙相關宣傳、同局紀監室落實舉報工作等。在此工作基礎上,近期“自查自糾”工作進展如下: ⑴掌握了各單位的銀行賬戶情況,正在逐一核查。根據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小組要求開展銀行賬戶清理工作,目前已基本掌握了各單位的銀行賬戶情況。核查要點:各單位必須如實申報所開設的銀行賬戶;開設的銀行賬戶必須符合《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銀行賬戶必須在財政部駐北京市專員辦審批通過、備案、年檢。目前,一方面保持和財政部駐北京市專員辦的長期良好配合工作聯系,另一方面依據財政部有關規定,正在對各單位銀行賬戶的合法合規性、與審批情況的一致性以及備案等情況,進行逐一核查、落實。 ⑵有重點地加強對直屬(管)單位開展相關工作的指導、調研。一是赴基層單位加強指導。5月15日,按照領導指示,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加了中國中醫科學院的“小金庫”治理和財務檢查工作布置會,就有關政策、工作方案等細節進行了解釋。二是主動了解各直屬(管)單位的工作進展。近期主要了解到某些單位在自查自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疑問和認識問題,并及時給予工作指導。 關于醫院內部各個科室是否進行“小金庫”自查的問題。在工作中發現,部分醫院僅限于對醫院財務處(所謂的單位大財務)進行“小金庫”治理必要性的認識理解,但對醫院內部各個科室是否進行“小金庫”自查認識不清。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庫”的有關規定及我局的工作方案,“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范圍”。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進行了工作指導,目前各單位(尤其是醫院)加強了“小金庫”治理工作有關精神的深入認識,正在按照有關工作方案開展對財務部門、各個科室及后勤部門的全方位自查,100%覆蓋。 關于個別單位開設銀行賬戶后單設賬冊核算,是否是“小金庫”的問題。在工作中了解到,有的單位按照相關規定開設了必要的銀行賬戶,但并未在單位大賬中核算,而是單獨設立了賬冊進行核算。對此問題,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了必要的區分:依據財政部、國管局等部門對部分專門用途資金有相關文件規定單獨開戶、由財務部門單獨核算(如售房款等)并在財政部決算中正確反映的,不作為“小金庫”,但應及時整理、歸并相關賬冊;無相關依據,自行將一部分收入單獨設賬核算,在年終決算中也不正確反映的,應立即整改。 ⑶關于舉報相關工作。按照局黨組審議通過的工作方案,“有群眾舉報的部門和單位”列入重點檢查范圍。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有關專業人員,迅速進行核實、檢查,將情況落實清楚,并按有關程序處理。 ⑷組建了由有關專業人員組成的專家庫,將進一步落實重點檢查的有關技術手段和方案。 ⑸主動同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加強聯系和溝通,保持了信息的通暢。 ⑹通過開展充分宣傳、積極自查等工作,在“自查自糾”階段各單位普遍提高了相關財經紀律意識。 ⑺積極創新“承諾書”,完善管理,強化制約。對局本級各部門(各司)、各直屬(管)單位繼續加強指導和治理工作信息反饋,要求各部門書面承諾,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小金庫”治理工作精神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治理“小金庫”的工作要求,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設立的“小金庫”。這也是我局建立創新管理機制和體制,在源頭上防止并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生、杜絕違法違規財務行為發生、強化約束的創新機制之一。 會議認為,通過大量扎實及創新工作,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在“自查自糾”階段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解決了有關實際問題。 會議指出,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國強高度重視此次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多次作重要指示。下一步,局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要堅持立足于“自查自糾”,有序、有力、有效地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深入研究、及時解決出現的有關新情況、新問題;要積極協調各相關機構,組建有關專家隊伍,分批、分期赴各單位深入開展“自查自糾”督導、重點檢查工作;對有舉報的單位高度重視,列入重點督導檢查對象,務必做到情況準確、事實清楚;進一步加強同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治理“小金庫”和財務檢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部門的聯系,了解工作新情況,爭取工作的主動性和前瞻性;對局本級各部門(各司)、各直屬(管)單位繼續加強指導和治理工作信息反饋、簡報信息宣傳等,常抓不懈、營造氛圍,更加注重日常監管,不斷加大對“小金庫”的日常治理力度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