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
國中醫藥規財發〔2011〕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管)單位: 《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并充分征求中醫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意見?!兑巹潯分饕U明“十二五”期間國家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明確中醫藥工作重點,是未來五年我國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職責的重要依據。 現將《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工作實際,按照《規劃》部署和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戰略機遇,推動中醫藥繼承與創新,豐富和發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