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為衛生部管理的國家局。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參與國家重大中醫藥" />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基本情況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為衛生部管理的國家局。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參與國家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二)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擬訂各類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三)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擬訂有關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四)負責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擬訂民族醫醫療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執行。(五)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制定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參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六)組織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參與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參與擬訂各級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七)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國家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八)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提出保護中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九)組織開展中醫藥國際推廣、應用和傳播工作,開展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和與港澳臺的中醫藥合作。(十)承辦國務院及衛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09年部門預算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09年部門一般預算收入259477.69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1989.54萬元;一般預算支出259477.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10.39萬元,項目支出40138.7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外交支出14萬元,科學技術29227.2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2921.83萬元,醫療衛生219352.97萬元,其他支出7931萬元,結轉下年30.6萬元。 三、主要支出內容 上述功能分類支出中: 外交支出主要用于國際組織會費支出; 科學技術支出主要用于科研單位的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工資和單位日常運轉,研究生培養,科研單位基礎設施修繕及設備購置,以及中醫藥科學研究有關科研項目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醫療衛生支出用于醫療衛生管理事務、公立醫院(中醫醫院和民族醫醫院)、中醫藥方面的支出。